
Malkovich大叔本来在中情局任职,每天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在干净、明亮的早被恐怖分子卫星定位的建筑里上班。没事喝喝小酒,没有外遇,也不知道大 叔有没有为此后悔。后来,大叔被比他更正经的摩门教徒给开除了,理由是嗜酒。大叔气愤地以起飞的姿势摔门而出,换上舒适的大睡衣,端上一杯酒,躺在沙发 上,用录音笔一本正经地抓住自己的灵感,写起自传来。大叔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因为供职在一个几乎可以……

7.62mm Full Metal Jacket,射穿魔鬼教官的胸膛。Pyle,是教官Hartman给的名字,给了一个人名字,就如同是他/她的父亲,做儿子的,是绝不能射杀自己的父亲 的。但是Pyle做了,这是谁的错?Hartman是个严厉的教官,他所带领的新兵连,不是和平时期过家家的那种,他们是要上前线,上真正的战场,他们需 要去和北越人作战。如果Hartman不是这样训练Pyle,那他到了战场上,也一样会死。当然也不是Pyle的过错,他还是个孩子,嘬嘬手指,他还未成 熟……

回忆起了往昔,令人神魂颠倒的爱。——普希金。读俄国小说,是种完全不同的经验。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俄国人那种超越常人的名字,特 长又特别拗口的名字。有时候看书看的兴起,会当即朗读起来。一直以来,都感觉自己的声音算是蛮有磁性的,朗读起来也是别有一番味道。可是每当我读到那些俄 国人的名字时,总感觉那么陌生,仿佛第一次碰到。记忆那些俄国人的中文译名,是靠着那些汉字的形状及组合顺序采才记忆起来的。这当然是一种短时记忆……

有人是因为那个剃着个大光头,胸上纹着一个大大的法西斯标志,一脚踩烂一颗黑人头的野兽良民才爱上诺顿的;有人是因为那个拖着羸弱的身体,痛打自己 的精神分裂才爱上诺顿的;有人是因为那个滔滔不绝,在法庭上大谈特谈的辩护律师才爱上诺顿的。我也喜欢诺顿,是因为他大段的演讲,是因为他的眼神。似乎是《纽约时报》上评论说:“Edward Norton一向对角色很有把握力,但是在这部片子里,完全不知道在演什么,完全没有那种感觉。”这就是在讲"The 25th Hours"……

"For the past 15 minutes now, you've been droning on about names. Toby. Toby? Toby? Toby Wong. Toby Wong? Toby Wong. Toby Chung. "Fuckin' Charlie Chan". I've got Madonna's big dick comin' out of my left ear, and Toby the Jap I don't know what comin' out of my right..." 听着就像是反复念叨"Toby Wong"一样的无聊拌嘴塞满了昆丁的处女作的前7分钟,这位天才是不是真想考验一下观众的耐心,看看我们是不是够格来观看这位天才的降临……

